蔡美玲

約書亞記24: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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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引言

二.探討24:14-24地理背景的神學意義

三.分析24:14-24的鑰詞「db;[」

四.結論:從新舊約的關係淺論約書亞記24:14-24的神學意義

五.後記

六.附錄

 

 

一.引言

 

約書亞記有一句名言:「…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24:15b),令人感興趣的問題:今日教會對信徒談「侍奉」和幾千年前打完

許多場戰爭、分地以後的約書亞對以色列百姓談「侍奉」是否相同?以下為本文探討約書亞記24:14-24的目的,分析「侍奉上帝的神學意義」。過去學者對於約書亞記24章持不同意見,認爲此篇章屬於後期申命記式(Deuteronomistic)的編輯作品[1],然而這批判觀點並不影響筆者的研討題目,因此,本文將集中討論内容爲主[2]。

 

 

二.探討24:14-24地理背景的神學意義:

 

1.示劍的地理位置:

 

約書亞在示劍與以色列百姓立約,從以色列歷史的地理來看,示劍位于北國以色列中心地帶,一個佔地大約六英畝的地方。此地距離東邊現代拿布魯斯(Nablus)即約旦河西岸,西南亞巴勒斯坦的城市大約兩公里及距離東南方的撒馬利亞大約十公里。如今示劍部分地區為阿拉伯的村莊(Balatah)覆蓋,地點坐落在橫斷基利心與以巴路山的東邊尾端[3]。

 

根據考古學的鑑定,于1908年證實阿拉伯的村莊(Balatah)為聖經中示劍位置,德國聖經學者(Ernst Sellin)在1913及1914年沿著此地點的石�晼]Cyclopean stone wall)大約超過75米西北方向,發現三個入口通道的大門。Sellin發現有四种人曾經住過此地:希臘,猶太/撒瑪利亞,以色列與及迦南人。直到1926及1928年,此地的考古發現乃是在南邊,一座屬於廟宇約5米寬的�晱X土,Sellin推測這是士師記9:46的巴力比利土廟[4]。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考古學者根據原址繼續挖掘更大面積的廟宇遺跡,並且分析這地點的人類定居歷史,可追溯出紅銅時代(約主前3500年)大約有24個社會階層的佔居史。在青銅時代(約主前3000年)則沒有顯示有人定居的跡象。但是直到青銅中期(約主前1900年)再度恢復定居跡象,沒有發現任何防禦工事的痕跡,考古學者由此推測示劍是個開放式的場所。這個定居史的發現提供了綫索將定準聖經的傳統日期連繋到亞伯拉罕經過示劍的時期[5](創12:6)。

 

與本文直接相關的考古發現乃是在主前大約1650-1550年,示劍的建築地點被

擴大,包括宮殿和廟宇的建築遺跡。考古學家相信那是約書亞記19:38及士師記 8:17提及的堡壘式(migdal)廟宇。示劍的遺跡顯示青銅晚期,佔據不同方向的建築構造都是堡壘式的廟宇,這種建築一直持續到早期的鐵器時代,被鑑定為士師記9:4, 46傳統神祠的「巴力比利士廟」,而在遺址中發現迦南偶像巴力的青銅小雕像更加強此鑑定結果[6]。

 

從考古學的發現提供現代聖經讀者有關示劍這個歷史場景豐富内容的描繪,根

據考古學的研究結果顯示原來示劍是一個充滿廟宇建築之城,由此看來,我們有理由相信爲何約書亞的臨別贈言會選擇在這個地方與百姓重申約是基於宗教的因素。在書24:14-15,約書亞呼籲以色列百姓要事奉上帝,如果他們認爲事奉上帝不好,就可以當場選擇自己要事奉的對象:1。在大河那邊的神?2。在當地亞摩利人的神?至於約書亞自己則表態必定事奉上帝。

仔細看約書亞其實只提供兩個地方的選擇,一個是埃及,一個是迦南地。無論埃及或迦南地的神對比上帝,就是多神和一神的分別。從考古學和聖經找不到明確的綫索解釋爲何約書亞只是提及亞摩利人的神,但是若比較出埃及記23:20-33, 論述上帝既應許又警告剛剛經歷上帝拯救的以色列百姓,他差遣使者引領他們到上帝預備的地方去,那地方的人有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 步斯人。以色列百姓不得隨從這些人所拜的神,不可與他們的神立約,上帝要漸漸將他們從以色列人的面前攆出去,等到以色列人數增多,承受那地為業。由此而 言,這段内容的人與事都符合約書亞記的歷史場景,迦南地正是涵蓋以上所提的外邦族,約書亞正是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的「使者」。當初上帝所講的話,想必約書 亞也聽見,因爲他那時已經是摩西的得力助手(參出17:9-14, 24:13),在出17:14上帝對摩西說除了寫下將亞瑪利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以外,要念給約書亞聼。在出24:13則描述摩西帶約書亞上山領受上帝的律法。

 

這兩件事足以説明約書亞是上帝使用的領袖,其次,約書亞對於除去外邦神的觀念早在出埃及的時候已經奠下穩固的信仰基礎。因此,當約書亞步入人生的尾聲時,面對迦南廣闊土地,卻還有許多未得之地(書13:1-7),約書亞按上帝吩咐分了已經得勝之地以後,召集所有以色列的眾支派在示劍聚集。從地點的安排與及讓百姓自由選擇事奉對象的對白,不論以當時的場地還是記憶中摩西時期有關上帝的教訓,反映約書亞刻意將多神與一神[7](上帝)的對比擺在百姓面前,用意就是挑戰他們要立定心志單單敬拜上帝。

 

 

2.回顧示劍的歷史事件與立約的關係:

 

示劍(~k,êv)是約書亞聚集全以色列會眾的地點(書24:1),若回顧以色

列人的歷史,從列祖蒙上帝呼召的路程開始,在這個地點發生幾件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件。首先從亞伯拉罕開始,上帝呼召亞伯蘭離開吾珥之後,聖經描述亞伯蘭第一

個進入的地方就是迦南地。就在這裡,上帝向亞伯蘭顯現並且應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2:7)這地方正是迦南地的示劍。

 

      這事以後,聖經再提示劍就是自從雅各逃避以掃首次歸回故鄉與以掃見面以

後平安無事就來到迦南地的示劍,用一百塊銀子向哈抹的子孫在示劍城買了支帳篷的地方(創33:18-19)。然而,就在這地方雅各的女兒底拿被示劍城的主人,哈抹的兒子示劍所玷污,因而發生報復事件,雅各的眾子把城�堛漕k丁殺了,擄掠城�堣@切所有甚至包括他們的神像,後來雅各就因此遷移伯特利,並且吩咐所有人要將外邦人的神像除掉,把它們藏在示劍的橡樹下(創34-35:4)[8]。

 

故事持續發展,描述以色列人從小家族漸漸增長,一直到雅各全家都住在埃

及,置產業,生育甚多的日子,雅各臨終前告訴約瑟,神必領他們回到列祖之地,並且連雅各從前從亞摩利人所奪的地都要賜給約瑟(創48:21-22)。由此經文看不出和「示劍」的關聯,若參考創17:8,就看見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地方,上帝明言是迦南全地,因此這必然是保括「示劍」。其次,在創48:22,原文出現「示劍」:

 

p `yTi(v.q;b.W yBiÞr>x;B. yrIêmoa/h'( dY:åmi ‘yTix.q;’l' rv<Üa] ^yx,_a;-l[; dx;Þa; ~k,îv. ^±l. yTi(t;ón" ynIùa]w:

 

不同英文翻譯本譯為「一部分」或者「示劍」(地點的專有名詞)。若參考考古學的發現,示劍的出土文物的定居分析相當吻合聖經描述亞伯拉罕(創12:6),雅各(33:18-20, 35:1-4),雅各的家族(創 34章) ,約瑟(37:12-17)與及雅各臨終前透露有關從亞摩利人手上奪取的地(創 48:22 )等等篇章[9]。此外加上書8:30-35, 士9章, 書24:32 及王上12章等關乎以色列人居住示劍的記載,這些聖經歷史事件説明從以色列族長時期直到立國時期,以色列人與示劍的牽連包含宗教上與政治上的關係[10]。

 

根 據考古學的發現提供資料顯示這個位于以巴路和基利心山的中間地帶突出了迦南人的多神文化。環顧整個歷史場景,雖然約書亞時期,沒有顯示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在 示劍的抗爭事件,然而,在約書亞的帶領之下,示劍這個地方則突出了以色列人與上帝立約的神學意義,以色列人面對迦南地的挑戰不只是「地盤」的戰爭,從形式 上,以色列人必須要以「戰爭」的方法奪取迦南地,但從上帝的應許來看,得地與否並不在乎「戰爭」而是在乎「唯獨敬拜上帝」 (書24:14, 19, 申30:17-20, 31:13, 16-21)。

 

在約書亞和百姓的對話中(書24:14-24)一共重復提及上帝(hw"±hy)14次,其中只有一處(24:19)説明上帝聖潔的屬性,是忌邪的神。這片語明顯與出20:5平行,兩者都表明不可敬拜別的神。其次可參利20:26,論到以色列與上帝的關係乃是歸于上帝為聖,因爲耶和華是聖的,使以色列與萬民分別,作上帝的民。連于下文(書24:20)約書亞警告百姓離棄上帝的後果,「降福」和「降禍」的簡略説法勾起讀者對於申命記27-28章「基利心」與「以巴路山上」的祝福與咒詛之約。從地理位置而言,「示劍」正是位于「基利心」與「以巴路山」的中間。

 

另一方面,參考申命記31:14-22,上帝明明吩咐摩西寫下摩西之歌教導以色列人,他日要見證以色列人的悖逆。這段經文預言以色列人將來在迦南地必定違背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而事實上在士師記也證明以色列人違背約。對 於約書亞來説,進入迦南以前,當時他親耳聼見上帝的預言,如今當他完成上帝托付的使命以後,召集以色列眾支派在示劍的目的就昭然若揭,從重申「約」的事件 來看,以色列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乃是應「約」而開始,是上帝的「揀選」。由此而言,約書亞在示劍與百姓對話的關注點就是勸勉百姓要「守住約」就守得住迦南, 而這守約的條件就是:「單單侍奉耶和華」 (書24:15)。

綜合以上考古與歷史事件的分析結果顯示,以色列人的出路不在于戰場上的勝利乃在乎「唯獨敬拜上帝」。舊約聖經多處記載耶和華是神(申4:35, 39; 撒下7:22; 王上8:60; 王下19:15; 詩86:10; 賽43:10-13; 44:6-8; 45: 5-6, 21-22; 珥2:27等等),但只有一處經文記載耶和華是獨一的主(申6:4),根據原文翻譯,「獨一」的解釋有多種翻譯,無論如何,此節經文基本上清楚表達只有上帝是以色列人的神。舊約聖經顯示上帝是一位的信念通常在對比多神的經文處境内出現[11](以十誡的第一條為例),在約書亞24:14-24也是如此,約書亞一方面不斷重復描繪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爲,其次以外邦的神作比較,使以色列民更認識上帝。由此可見,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與上帝在示劍立約,為以色列的信仰建構了「獨一神觀」[12]的神學意義。

 

 

三.分析24:14-24的鑰詞「db;[」

 

按「示劍」地理背景的神學意義而言,約書亞爲讀者奠下了何謂事奉上帝的神

學基礎。要理解約書亞提及要事奉上帝則必須進一步解釋有關「侍奉」的原文釋義。此段經文一共出現了14次有關「db;[」的動詞,根據不同中文譯本都將此段經文的鑰詞「db;[」翻譯為「事奉」或者「侍奉」,不同英文譯本則翻譯為「serve」。按照希伯來文子根,動詞的基本含義是工作、勞力、服侍。[13] 參考摩西五經凡出現與此字根相關的詞彙主要有三种用法,第一种為描述勞力工作的動詞,舉例:出1:14, 5:18 描述以色列人在埃及人的手下做苦工,過著奴隸般被轄制的生活。

 

      第二种為描述服在別人的治理之下的關係,如同僕人服在主人之下,民服在掌權者之下,甚至一個君王服在另一個君王之下的狀態,舉例:耶27:17,上帝吩咐耶利米先知勸勉以色列民要服在巴比倫的治理之下,不可聽從假先知的指示。在士9:28則描述士師時期,發生内亂,以別的兒子迦勒慫恿示劍居民反抗亞比米勒的治理。

 

      第三种為描述宗教信仰的生活方式,關乎人與神的關係,舉例:出3:12, 上帝呼召摩西時,舊約第一次出現直接描述人與神的關係所使用的相關動詞「‘!Wdb.[;T」,不同英文譯本為「worship」或者「serve」,中文譯本一致使用「事奉」。其他有許多舊約經文(出10:3, 8, 11, 24, 申7:4, 12:2, 代下30:8, 拉6:16, 賽19:21,  詩2:11, 100:2, 結20:39, 瑪3:18等等)主要描述人與上帝的關係都使用此相關動詞[14]。

 

       基本上,在24:14-24出現與此字根相關的動詞都屬於第三种用法,約書亞要以色列百姓作選擇,到底是以色列的祖先在埃及所侍奉的神?還是在迦南地亞摩利人的神?雖然約書亞並沒有在言詞上明確表達要以色列百姓在上帝和外邦神之間作選擇,但是在15節約書亞用了假設語氣「~aiw」(如果…侍奉上帝為不好…),這裡暗示以色列人將上帝和外邦神作比較,若回顧以色列人的祖先過去所作的事,歷史的事實(14節)擺在新一代(書5:2-8)以色列人的面前,他們的祖先曾經離棄上帝選擇外邦神。如今,約書亞在聚會如此開誠佈公地要百姓選擇究竟要事奉哪一個神,可見約書亞乃是使用激將法,鼓動百姓表明自己的信仰立場。然而,在這之前,約書亞一開始就表明上帝的話如此說…,撮要式地復述上帝從亞伯拉罕到如今,在以色列人當中所做過的事,重點就是上帝的選召、救贖、保護和供應(書24:1-13),然後才進入14節的正題。

 

1.分析鑰詞「db;['」在14節與其他命令語態動詞的關係:

Wrysiäh'w> tm,_a/b,(W ~ymiät'B. Atßao Wdïb.[iw> hw"±hy>-ta, Warôy> hT'ú[;w>

~yIr;êc.mib.W ‘rh'N"h; rb,[eÛB. ~k,øyteAba] Wd’b.[' ûrv,a] ~yhiªl{a/-ta,

      `hw")hy>-ta, Wdßb.[iw>

 

 

 

      這句話一共有4個命令語態的動詞:「Warôy>」(你們要敬畏)、「Wdïb.[Iw」(你們要侍奉)、「Wrysiäh'w」(你們要除掉)、「Wdßb.[iw>」(你們要侍奉)[15],約書亞兩次命令以色列百姓要事奉上帝,第一次加上形容詞「tm,_a/b,(W ~ymiät'B.」(完全、誠心誠意地),按照原文「tm,_a/b,(W」的字義解釋可以指堅定或者持續的意思。換句話說,約書亞發出命令,要以色列百姓全然地、沒有保留地要堅定(要持續)事奉上帝。第二次命令百姓要事奉上帝就和另一個命令動詞片語(…要除掉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侍奉的神….)相連來看,這裡約書亞提到兩個地點(大河那邊和埃及),對於以色列人而言,從出埃及、進迦南的歷程有兩件難忘的經歷,就是過紅海和過約旦河的神蹟,海水、河水分開立起成壘的經驗乃是關乎上帝施行拯救的偉大工作,這可從約書亞復述歷史事件(24:7, 11)看得出這兩個神蹟對於以色列人的意義。

 

      由於14節提這兩個地點都是關乎以色列人的祖先侍奉外邦神的事,參考書3:14,這些進迦南的百姓都過了約旦河,那些不能過約旦河的就是從前已經死在曠野的百姓(民14:26-34),這批人就是吵著囘埃及,上帝形容他們這樣乃是藐視上帝(民14:11),這表示他們在埃及和上帝之間作了選擇,不要上帝要埃及。其次,在民25:1-3 記載他們在曠野漂流期間,就在什亭與摩押女子行淫,跪拜他們的神(巴力毘珥)。由此而言,可以推測約書亞提及兩個地點包括曠野時期的地點(過約旦和以前)和埃及,目的就是提醒眼前的新生代不可像列祖那樣選擇外邦神而不要上帝,所以約書亞發命令,要除掉過去列祖侍奉的神。

 

       按照「Wrysiäh'w」字義,英文可解釋為不再跟從,轉方向之意。若依照中文譯本「除掉」似乎造成一個印象,意即約書亞面對的群衆正在侍奉那些外邦神[16],甚至他們當中有人擁有那些外邦神的像。若觀察上文(書1:1-24:13),除了亞干拿了當滅的物(書7:1, 實際上也沒有證據顯示是外邦偶像),整卷約書亞記都沒有提供綫索表示這些進入迦南的百姓正在侍奉外邦神或者擁有外邦偶像的記載。因此,配合第一個命令語態 的動詞來理解這整句話,約書亞第一個發出的命令就是「要敬畏上帝」,從語義的結構來看,此命令的解釋就在下面接續而來的另外三個命令語態的動詞片語:

 

a.       要堅定(持續)侍奉上帝(tm,_a/b,(W ~ymiät'B. Atßao Wdïb.[iw)

b.      要轉方向,不跟從列祖所作的選擇

(~yIr;êc.mib.W ‘rh'N"h; rb,[eÛB. ~k,øyteAba] Wd’b.[' ûrv,a] ~yhiªl{a/-ta, Wrysiäh'w)

c.       要侍奉上帝(`hw")hy>-ta, Wdßb.[iw)

 

      由此而言,約書亞命令以色列百姓要侍奉上帝乃是關乎敬畏上帝的表現,反

映侍奉上帝涵蓋了在思想、情感、態度、意志、行爲上都要以上帝為唯一神的解釋。這段命令短句如同在申命記6:5, 11:13使用的語言:「…要以色列百姓盡心、盡性侍奉上帝…」。[17]

 

 

2.分析鑰詞「db;['」與經文結構(24:14-24)關係:

 

此段經文有三個講員,約書亞、上帝(透過約書亞說話[18])、以色列百姓。從

14節開始,約書亞發出命令:「要敬畏上帝」已經主導了整段經文的對白方向。14節是肯定的語氣,15節則是假設語氣,約書亞用 「~aiw>」(如果)帶出選擇的問題。從敍述的結構來看,這兩節的關係是自相矛盾的,既然已經發命令在先,何須再給選擇的機會呢?

  

      有學者指出約書亞記23-24章的對白呈現詩歌的結構,從詩章的敍述結構分析此段經文的話,就發現約書亞引導讀者領會上帝為以色列爭戰,但是以色列的勝利的條件就是順服[19]。從這角度看14,15節的關係就顯得問題不大,但必須連于其他的對白一起看就呈現比較清晰的「畫面」。

 

      16節,以色列百姓以肯定的語氣回應約書亞不會遺棄上帝轉向外邦神,17-18a聲明原因,復述之前約書亞說過的話(24:2-13)上帝從埃及到迦南的救贖行動。18b第二次表態必定侍奉上帝,18c第二次強調原因,上帝是他們的神。19a約書亞以肯定的語氣否定以色列百姓的選擇,19b聲明原因,上帝聖潔的屬性不能接受罪惡的行爲。20a再度出現假設的語氣,如果他們離棄上帝轉向外邦神,20b肯定的語氣,上帝降福以後(未離棄上帝以前),必降禍滅絕他們(轉向外邦身後)。這段對白結構如同辯證法(正反合形式),以肯定、否定的語句導引讀者的思緒、情感隨著以色列百姓和約書亞之間上下「遊蕩」,到底以色列百姓會不會堅持要事奉上帝的選擇?他們的堅持可以持續多長?

 

      21節,以色列百姓第三次肯定他們的選擇,要侍奉上帝。22節,約書亞告知百姓,他們自己將見證自己的選擇。換句話說,選擇侍奉上帝的持久性在於他們自己。23節,這裡再度出現與14節相同動詞片語「rk"ßNEh; yheîl{a/-ta, Wrysi²h」(除掉外邦神或者譯為不再轉去跟從外邦神)。24節,百姓四度肯定選擇侍奉上帝,但這裡首次加上「聽從他的話」。

 

      整卷約書亞記只有這裡記載以色列第一次親口表明要聽從上帝的話,之前在書1:17,為進攻迦南以前,百姓提及以前怎樣聽從摩西,現在也照樣聽從約書亞。第1章和24章正是約書亞記開卷和結尾的篇章,這些對白顯示聖經作者似乎刻意交待以色列百姓表現「順服」的一面。若分析最靠近的上文,就發現24:24的「聽從」似乎在回應書23:6,要謹守遵行寫在摩西律法上的一切話, 上帝應許的話沒有一句落空(23:14),若違背神吩咐所守的約(間接表達守約與上帝的話相關),侍奉別神就必定滅亡(23:16)。由此看來,約書亞23-24章的對白的確反映緊密的經文結構關係,主要圍繞在「侍奉上帝」的話題上兜轉,而24:14-24則集中在這話題上三番四次肯定以色列百姓表明他們的信仰立場,整段精彩的對白凝聚了讀者的眼光注目在「單單侍奉上帝」的選擇上。

 

 

四.結論:從新舊約的關係淺論約書亞記24:14-24的神學意義

 

      從24:14-24看見,上帝賜下迦南地給以色列人的目的包括:呼召以色列人

單單事奉上帝,過一個群體的生活與及成爲各國的見證。正如Christoph Barth所 言,迦南地是上帝牧養以色列人的地方,雖然上帝應許賜地為以色列的產業,但是若分析舊約關乎「迦南」的詞彙,從原文來看,此詞彙的字義主要指「產業」或 「繼承物」,基本上從舊約聖經出現此詞彙的用法可歸納為「居住的地方」,換句話說,上帝賜迦南地給以色列人乃是給他們居住在其上的權利[20]。

 

      按歷史事件的記載來看,迦南成爲以色列人佔領的「地盤」,是實在體會得地為業的經驗[21]。然而,若回顧上帝在摩押吩咐摩西和以色列人立約的條件,申命記30:19-20清楚聲明「約」與「得地」的因果關係,到底以色列人能擁有迦南多久?或者說,以色列人能得享上帝的應許多久?這視乎以色列人是否能守住「約」(唯獨敬拜上帝)所帶來的後果。約書亞年紀老邁,還有許多未得之地(13:1-5),這表示即使以色列人分了地,體嚐定居迦南的日子已經開展,縱然將來約書亞不在了,但「爭戰」還沒有結束(參書23:4-5; 12-16)。

 

      根據筆者之前的分析,書24:14-24的内容顯示「侍奉上帝」指向人與神之

間的關係,維持這關係的條件是「唯獨敬拜上帝」,整段經文有關侍奉上帝的信仰基礎乃是建立在上帝的話之上,從敍述結構的角度來看,約書亞在23-24章的獨白與對白顯示延續自申命記的律法觀,特別在申30:15-16,生與死的選擇就在乎有沒有遵行上帝的話,這就是守約的表現[22]。

 

      約書亞沒有和百姓談很細節、有關如何侍奉上帝的條件或者明確表示當做什

麽,對於熟讀摩西律法的以色列人來説,已經很清楚他們應該如何做,這包括信仰的禮節,生活的方式都涵蓋在内。但是,約書亞論「侍奉」的意義有一個重要的大方向,那就是對百一開始(14節),約書亞命令「要敬畏上帝」,中間(15-23節)都是肯定、否定關乎「侍奉上帝」的選擇對白,而百姓在對白尾聲(24節)回應「聽從上帝的話」正是表達了侍奉上帝的表現所在,這「聽從」的含義則在上文(24:23)説明,除掉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上帝。

 

 

      從神學的意義而言,約書亞記24:14-24展示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的真神,所

謂「獨一」乃是對比迦南地多神文化之下的以色列神觀,並非指實體上[23]的數目字。因此,筆者總結本文探討約書亞記24:14-24, 無論當時的以色列人還是今日信徒,侍奉的真正意義乃是以上帝為我們唯一敬拜的對象,至於從實踐信仰的層面而言,遵照上帝的話(聖經的原則)生活就是外顯的 見證。正如在摩西呼籲以色列的百姓:「以色列阿!你要聼!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神。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4-5),這就是約書亞在24:14-24的核心信息,囘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當遵守的誡命,一切上帝頒佈給百姓的律法,總意就是單單敬拜獨一的上帝。

 

      這信息不只是屬於律法時代的信仰宣認,直到新約時代,耶穌基督在曠野接受撒旦的試探讓我們看見相同的信息,太4:10,耶穌斥責撒旦:「撒旦退去吧!因爲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侍奉他。」。而在太22:34-37,耶穌同樣面對當代宗教人士,法利賽等人的試探,其中有律法師試探耶穌:「…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引述申命記6:4,「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按耶穌引述舊約經文的内容,下半句只出現在利未記19:18,但是這句話(愛人如己)則在新約書信内多處引用(太19:19;可12:31;路10:27;羅13:9;加5:14;雅2:8), 耶穌先提要愛上帝,後提愛人如己,並總結這律法和愛的關係。對於新約作者而言,耶穌這番話的含義指向「愛完全了律法」,因上帝差耶穌基督來成就十字架的救 恩,叫凡信耶穌的人都成爲上帝的兒女,這正是彰顯律法和愛結合的神學精髓,叫我們看見從舊約到新約逐漸披露上帝啓示的一致性,無論舊約時代,還是新約時 代,甚至教會時代,從亙古到永遠,「侍奉」的神學意義就是「單單敬拜獨一的上帝」。

 

      後記:筆者感言-如 果我們以爲「侍奉」就是做主的工而已,那絕不是什麽困難的事,「做工」是一種事工性的服侍,只要我們肯負責任和付代價,一般情形而言,都可以達到一定程度 的果效。但是,若「侍奉」是以上帝為我們唯一敬拜的對象,必需活出敬畏上帝的人生。面對著這個充斥各種試探的世界,實在走得戰戰兢兢,不到吐出最後一口氣 以前,都不敢說:主啊!我能!

 

     上帝對人的要求從來沒有改變,「單單敬拜獨一的真神」是我們的信仰認信,更是生活的指標,曉得誰才是我們生命的主。約書亞時代的聖戰為我們掀開了另一個層次的「戰爭」序幕,挑戰我們回應:「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縱觀新舊約直到如今,即使我們活在歷史上不同的空間,但都是共同遵循

著這神學意義帶來的人生方向繼續往「迦南」(終極的聖地)奔馳的人。

 

 

附錄:對比約書亞記23 與24章内容結構的異同

約書亞記23章

約書亞記24章

23:1反映編輯者的倒述句,從回顧的角度描述歷史事件。

 

 

約書亞召集的對象有所分別,24:1突出統一的觀念。

23:3-13主要描述約書亞記大部分打仗的事件,提醒衆人聖戰是依靠上帝的結果,上帝是為以色列人爭戰的神。約書亞勸勉他們要遵行上帝的律法。這描述手法如同重複摩西臨別贈言的内容結構。

24:2-13 主要描述以色列人的祖先如何經歷上帝的救贖,約書亞從回顧歷史的角度轉接進入挑戰他們立志單單侍奉上帝。

 

23 :14-16 交待約書亞發出簡略的警告,要以色列單單侍奉上帝。

 

23章沒有講到立約的情形。

 

在24:25-27則清楚描述約書亞帶領百姓與上帝再次立約。

23章沒有交代約書亞的結局。

24:28-33則交待以色列人的領袖被埋葬的情節,為整卷約書亞記劃上整個故事完結的句號。

 

註解:按内容來看,以上對比顯示約書亞記23章著重講述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在迦南打聖戰,突出上帝是以色列人得勝的關鍵。而24章則關注另一個層面的聖戰,説明戰爭還沒有結束,以色列人的挑戰是屬靈生命的試探,正如列祖的事跡為鋻,他們必須緊緊守住約,「單單侍奉上帝」才能長久得勝(永居迦南地)。按結構而言,兩篇經文都倣效摩西在申命記的臨別贈言(申31章),有交待後事,有回顧歷史,有警告。唯一不同在於摩西預言以色列人必定悖逆上帝,而這預言在士師記應驗。



[1] Ernest W. Nicholson, God and His People: Covenant and Theology in the Old Testament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6), 153. 其次可參考S. David Sperling, “Joshua 24 Reexamined,” Jewish Institute of Religion (): 119-36.

[2] 由於篇幅所限,筆者將在附錄部分作一參照表對比約書亞記23與24章的内容結構的異同。見本文附錄一。

[3] Joe D. Seger, “Shechem,” in The Oxford Encyclopedia of Archaeology in the Near East, ed. Eric M. Meyer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示劍的地理位置為第五世紀的耶柔米證明,他的意見為現代學者接受。至於其他資料則顯示其位置坐落在東邊那布魯斯(Nablus),位于雅各的水井和示迦(Sychar)的中間,與及靠近傳統上記載約瑟的墳墓地點。

[4] Seger, “Shechem,”

[5] 這時期的城市在埃及第十二王朝的咒詛文本中被提及,有一個稱爲對抗「Sekmem」(推測為示劍)的運動在法老三世(Pharoah Sesostris, 1880-1840BCE)時期出現。參Seger, “Shechem,”.

[6] Seger, “Shechem,”

[7] Gerhard von Rad對於摩西五經文本來源的立場不在筆者討論的範圍之内,但是作者提出以色列人建國以前已經混雜了外邦文化的神觀與本文地理背景的神學意義相關。見於Gerhard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vol 1 (London: SCM Press Ltd, 1975), 15-35.

 

[8] L. Daniel Hawk, Every Promise Fulfilled: Contesting Plots in Joshua (Louisville: Westminster/John Knox Press, 1991),133.

[9] Itzhak Magen, “Shechem,” in The New Encyclopedia of Archaeological Excavations in the Holy Land, vol. 4, ed. Ephraim Stern (Jerusalem: The Israel Exploration Society & Carta, )

[10] Magen, “Shechem,”.

[11] Ralph L. Smith,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ts History, Method, and Message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ing, 1993), 226-28.

[12] 由於篇幅所限,筆者不在此神學課題上作詳細討論,有關更多舊約聖經中「獨一神」觀的討論可參考Horst Dietrich Preuss, Tran. Leo G. Perdue. Old Testament Theology, vol 1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1), 111-17.

[13] Michael S.Bushell & Michael D.Tan (pgm), Bible Works 5.0 (Bibleworks LLC 2002) [CD-ROM].

[14] Bible Works 5.0彚編索引。

[15] 這裡的中文翻譯以和合本為原文對照參考。

[16] Hawk, Every Promise Fulfilled, 132. 作者指在上文23:1-16似乎有關以色列民可能為迦南民族陷入背叛上帝的可能性,而24:1-28則處理以色列民拜偶像的事情,如同暗示他們拜偶像是當時確實發生的事。

[17] S. David Sperling, “Joshua 24 Re-examined,” Hebrew Union College Annual 58 (1987): 128. 作者從文學結構的角度分析約書亞記24,以舊約聖經(特別著重申命記式的“語言”)作爲平行經文的分析論據。

[18] 書24:2, 約書亞召集全會眾的目的,替上帝傳達信息,可以説上帝身為講員的身份是隱藏的角色。

[19] Nielsen 認爲Childs的看法是申命記式(書23:13, 出23:30,申7:22)的條件。見於Nicolai Winther-Nielsen, A Functional Discourse Grammar of Joshua (Stockholm: Almqvist & Wiskell International, 1995),315. 引述自Brevard S. Childs, “The Etiological Tale Re-examined,” Vetus Testemum 24(1974): 394.

[20] Christoph Barth, God with Us: A Theolog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1), 174-75.

[21] 約書亞記6-12章記載以色列人進攻諸城的地盤,打贏許多仗,直到13:8-22:34則記載以色列人分地和城邑為業 。

[22] Brevard S. Childs,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n a Canonical Context (London: SCM Press Ltd, 1985), 109.作 者指出摩西的角色乃是代表約的中介,將上帝的約帶給以色列人,因爲上帝使用摩西寫下上帝的律法典章,而約書亞承接摩西的棒乃在行動上引領以色列民進入約的 應許之地,然而除了律法以外,約書亞的角色被看為與摩西相同的地方在於過約旦(摩西過紅海)與及其他雷同事件。筆者認爲,約書亞在教導律法的事情上不及摩 西,凡是約書亞勸勉百姓要遵行律法或上帝的話基本上反映約書亞牢記摩西在申命記的教訓而言。

[23] 從漸進式的啓示角度論神的本質也説明不是以數目理念被理解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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