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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November, 2011

馬可福音 3:1-6

November 18th, 2011 No comments

耶穌的『怒』與『憂』

在這段簡單的故事之中,耶穌基督再次進到會堂,經文之中雖然沒有說明地點,但從上文的發展,估計應該仍然是在迦百農,一個應該對耶穌基督的工作有很多認識的地方。在那裡,有一個枯乾了一隻手的人,但有更多枯乾了心的人在旁,他們要藉著耶穌的行動,找出控告祂的把柄。

耶穌叫那個人起來站在中間,問了一個簡單的問題,將法利賽人心中的法律問題,轉變成為一個道德問題,只是他們不願回應。

在3:5,作者很深入地為我們指出耶穌基督的心情:一方面,祂是怒目周圍地看他們,這同行動本身也有兩個層面,在行動上,耶穌是周圍地看他們 (περιβλεψάμενος),祂所關注的,是他們眾人,因此祂是周圍地,個別地,觀察他們的回應;在態度上,祂是忿怒地看他們。雖然我們不是當時的法利賽人,但不知道若神察看我們,見到我們對別人的態度,祂心裡的態度又會是如何呢?

另一方面,耶穌基督除了怒視他們之外,祂更是為他們憂愁(συλλυπούμενος),這字在新約之中只出現一次,在字形上,這字是由一個前置詞(σύν,一同),加上一個表達憂傷的動詞(λυπέω),一般的詞曲都認為加上前置詞作開始只是加強語氣,但是也有可能是表達一種投入感,強調耶穌的回應是『為著』他們而憂愁。

我們需要反省,有什麼使神忿怒?又有什麼使祂為我們而憂愁?求主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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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 2:23-28

November 4th, 2011 No comments

『為人而設』 – 在這段事件之中,耶穌的門徒明顯地犯了當時猶太人安息日的規條,經文之中沒有交待他們為什麼這樣做,也沒有指出他們行了多久,只是簡單地指出他們掐了麥穗,似乎只是作為旅途上的零食。

但在耶穌為他們辯護的時候,卻是引用撒母耳記上廿一章的事例,當時大衛的處境可以說是十分危急,他在收到約拿單的通知,就立刻開始這逃亡旅程,而且他吃陳設餅也是在當時的祭司容許之下做的事。耶穌似乎是以一件很有需要的事例,來應用在當時的門徒可能不是那麼需要的行動上,作用只是要指出2:27,28的結論,而不是為門徒開脫罪名。

耶穌基督主要的信息,是要我們從另一角度來看神的命令。神設立律法,在聖經之中給我們很多生活行為上的指示,不是要規限我們,而是要我們更能在生活之中體驗神的恩典。安息日一方面是要人記念神創造的美好,也善待我們這神所造的身體,另一方面是要我們記念神的救贖,知道自己不是工作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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